互联网世界的王者之争

Posted in 网络营销资讯 on 九月 15th, 2009

互联网世界未来之战将是苹果、谷歌和微软之间的战斗。三巨头之间将展开多层面竞争:搜索引擎、软件、硬件以及服务。

苹果禁用谷歌Voice应用程序,仅仅是全球通讯与媒体争夺战的序幕而已。这会是怎样的一场战争呢?看看这3家公司各自的成就,将有助于我们了解哪些领域尚有风险,而哪一方又是现在的赢家。

我手上有一些数据,表明各家公司各项服务当前的用户数量,其中包括了音乐、手机以及网络服务用户。该数据所显示的结果颇值得玩味:未来之战,将在苹果和谷歌之间展开,它们将力争掌控各类数字服务用户。

为何是苹果与谷歌之战呢?就平台而言,苹果当然独占鳌头。而谷歌在搜索引擎上则占尽优势:总是可以利用各种方式满足终端用户的需求,其他网站则难望其项背。

微软则在操作系统上独自称霸,其在全球的市场份额,无论是苹果还是谷歌,都难以在短期内赶超。不过,由于政府机关限制使用Windows系统,微软在新领 域(如搜索、音乐等)的发展受到了阻碍。虽然WindowsMobile市场份额尚能乐观,但在苹果iPhone面前,还是难免陷于颓势。

苹果iPod及其他的硬件是谷歌最大的威胁。这些硬件推动了网络服务(包括iTunes、Safari、MobileMe等)的发展。这就是谷歌竭尽全力发展Android的原因。

数据显示,基于Android平台的手机在全球已经售出150万部。这一数字虽然远不及iPhone的销量,但也相当可观。对谷歌而言,苹果“酷炫”的产 品是它最大的威胁。苹果在音乐、手机方面的发展与演变令业界难以模仿,看看PalmPre还有MicrosoftZune就知道苹果的地位有多牢固。

对微软而言,最完美的莫过于它的视窗,而苹果和谷歌的发展则举步维艰。当软件逐渐以服务为导向,微软的优势将日益式微。有讽刺意味的是,谷歌的雇员大多来 自在软件市场上被微软打得一败涂地的网景。如今,软件优势不复存在,取而代之的是网络服务、服务器群以及配置均匀的网络信息。一切的一切都由终端用户所掌 控。

对于上述3家公司而言,还有其他的威胁,如在全球拥有2亿用户的Facebook。不过,要击败3大巨头,Facebook尚需时日。

差不多5年前,我说过,苹果就是新索尼,而Pixar就是新迪斯尼,而两者都是史蒂夫·乔布斯的杰作。如今,Pixar卖给了迪斯尼,苹果又是电子媒体 (包括了音乐、电视、电影、应用程序以及其他服务)消费者眼中的大王。为何亚马逊启用自主品牌的电子书阅读器thekindle?因为苹果的iPod正在 不断发展,可能很快就能成为电子阅读器的领军者——就如其在音乐领域一般。

那谁会是赢家呢?我认为,苹果从事商业32年,其失误(有些失误甚至帮助早期微软的发展)、其起伏(无论是产品还是CEO),都让它显得尤为突出。其经验 以及酷炫的新产品,正是其源源不断吸引消费者的魔力所在。而微软要寻求自我发展,则需要开发面向用户的服务,并以此为基础收购更多服务供应商,比如 Twitter、Facebook,而不是雅虎。

来源:IT时代周刊